「防疫隔離假」怎麼請? 7大QA一次弄清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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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李雅雯/台北報導〕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,因應防疫工作需要,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,經由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必須隔離或檢疫者可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申請防疫補償。防疫隔離假怎麼請?防疫補償怎麼拿?勞動部列出7大QA讓民眾弄清楚。
Q1. 什麼情況雇主應給「防疫隔離假」?
1. 受僱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∕檢疫、集中隔離∕檢疫,因此無法出勤時。
2. 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∕檢疫者,而必須請假時。
Q2. 「防疫隔離假」有沒有薪水?
1. 若受隔離∕檢疫的原因:可歸責於雇主時,雇主應給薪(接Q3)。不可歸責於雇主時,沒有強制雇主要給薪。雇主如果有給薪水,可以從所得稅所得額中加倍減除。
2. 受隔離∕檢疫者如果沒有支領薪資,可以申請「防疫補償」(接Q4)。
Q3. 什麼情況下,受隔離∕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雇主,雇主應給薪?
1. 若雇主可預見要求員工出差返台後,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∕檢疫,此時仍派員工出差,則受隔離∕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雇主。
例如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,自中港澳返台民眾必須接受居家檢疫,雇主仍指派員工前往,員工返台後接受居家檢疫的期間,雇主應照給工資。
2. 其他因執行職務而受隔離∕檢疫
需依個案情況認定隔離∕檢疫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雇主。例如,醫護人員因工作上原因而被隔離∕檢疫,於隔離∕檢疫期間,雇主應照給工資。
Q4. 誰可以申請「防疫補償」?
1. 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∕檢疫、集中隔離∕檢疫者。
2. 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∕檢疫者,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。
上述對象如果沒有支領薪資、沒有違反隔離∕檢疫相關規定,可以申請「防疫補償」。如果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補助者,不能重複領取。
Q5. 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雇主可以記我曠職、或扣全勤獎金嗎?
1. 特別條例裡有明定,若符合條件的員工要請假,雇主應給予「防疫隔離假」,雇主不得視為曠職、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、不能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。
2. 若雇主不依法給予「防疫隔離假」或對勞工有相關不利對待者,將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。
Q6. 雇主自行要求我自主隔離不要上班,可以請「防疫隔離假」並申請「防疫補償」嗎?
1. 如果不是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∕檢疫,而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,那就不符合「防疫隔離假」以及申請「防疫補償」的條件。
2. 如果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,不可以強迫勞工用自己的假來請假,而且仍要照付工資。
Q7. 「防疫隔離假」和「防疫照顧假」有何不同?
1. 「防疫隔離假」是依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的措施,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∕檢疫的情況下,針對受隔離∕檢疫者,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∕檢疫者,而必須請假者。
2. 「防疫照顧假」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「災害防救法」所做的應變處置,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,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、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。